为做好2026年度苏州高研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加强科技伦理工作,现将项目申请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受理范围
在项目申请阶段,拟定的研究方案中,有在高研院内开展的、涉及生物医学伦理、实验动物伦理与人工智能伦理的研究项目,请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具体受理范围请见附件。
二、 材料提交途径
为便利科研人员的伦理审查申请工作,本次伦理审查的申请工作依托于钉钉平台进行,请各位根据以下步骤提交相关申请,详细步骤请见附件1。
钉钉内需要填充的信息,亦请参考附件1中的内容。注意,其中的内容仅作为预填报的参考,审查申请需在钉钉内填写提交后方为有效申请。
三、 集中受理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申报阶段的伦理审查采用集中收集与受理的方式进行审查,集中收集分两个批次:
(一) 2026年3月3日(周二)24:00:第一批集中受理材料收集时间截止,在此时间之后提交的审查申请将归于下一批进行受理。
(二) 2026年3月10日(周二)24:00:第二批集中受理材料收集时间截止。
四、 重要注意事项
通过后产生的批件/论证报告仅用作项目申报阶段使用,不能代替正式的伦理审查。项目立项后应及时申请正式伦理审查。
五、 联系方式
齐佳蕊:qijr@ustc.edu.cn
附件:
(科研部 科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