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4月20日-4月28日(下午17:00前),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 5月8日前,各院校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附件3-1)等相关工作,博士学位可免测试。
3. 5月12日前,完成申报人员体检并拿到报告,申请人携带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附件3-2)进行体检, 体检报告由学校统一领取。
4. 5月13日,网报现场确认,确认地点:慧湖大厦A座1822。
二、申报条件
1. 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高研院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附件1)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附件1)
5. 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引进的拟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以免普通话水平测试。
6. 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并考试合格。
7. 通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和拟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免测)。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4月20日-4月28日(下午17:00前),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 5月8日前,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附件3-1)等相关工作,博士学位可免测试。
3. 5月12日前,完成申报人员体检并拿到报告,申请人携带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进行体检, 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领取。
4. 5月13日,网报现场确认,确认地点:慧湖大厦A座1822。
四、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 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现场确认时不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信息,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其他无法比对的信息,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各地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复印件或其他非必要材料。
2. 申请人以“个人承诺书”替代“思想品德鉴定表”。个人犯罪记录情况由省教育厅统一核查,不要求申请人提交。
3. 港澳台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联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居民可根据需要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函。
4. 申请人不需要提交认定申请表,由省教育厅作出认定结论后统一组织打印。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部杨老师,联系电话0512-65007157。
附件:
附件1-202603号文: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