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高层次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协〔2023〕110号)文件通知,现就2023年度苏州市高层次学术活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高层次学术活动项目分高端专业学术会议、其他学术交流活动两个类别。
1.高端专业学术会议。瞄准世界前沿科学、关键核心技术、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引领性原始创新,围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聚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先导产业领域,列入《中国科协重要学术会议指南》或具有相当水平,代表该领域国际一流或国内最高水平。会议规模一般不少于150人,其中该领域国际一流专家应不少于与会专家总数的十分之一。
2.其他学术交流活动。围绕苏州市重点发展的某一特色产业或学科领域,以促成学术成果交流、创新技术展示、人才项目集聚、政产学研对接、科技成果转化为活动目的。活动规模一般不少于50人,其中该领域国内权威学者、产业专家应不少于与会专家总数的十分之一。
3.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学术活动,予以优先支持:
1) 全国性国际化学会年会、研讨会等高水平会议活动及导入全国学会、国际科技组织和带动科创人才项目的学术交流活动;
2) 列入《中国科协重要学术会议指南》的学术会议;
3) 在苏国家高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以上领军人才企业等参与主办或协办或承办的会议活动。
二、申报要求
1.会议(活动)一般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在苏州举办的。
2.我院申报一般不超过2项,不得多头申报资助,请各单位择优推荐0-1项,高研院根据会议举办和材料情况进行上报推荐。申报项目涉及高层次学术会议之外叠加支持的,需按有关政策主管部门要求另作申报,支持要件应不重复。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5日。申报者填报《苏州市高层次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送科研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orro220@ustc.edu.cn。表中各项情况请如实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将作为评审打分的重要依据。
申报时请按表内A-I排序制作附件材料和首页目录,形成申报表PDF和附件PDF两个电子文件,文件名分别为“申报单位全称+活动名称+申报表或附件”。
4.必须随表格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活动决算经费报告作为评审奖补依据。
5.申报材料信息应客观真实,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责任自负,情节严重者取消项目资助资格。
6.其他事项详见《苏州市高层次学术活动资助办法》(附件2)。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部。
联系人:陈佐龙 65007160。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