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2025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第三批)的通告》,本批次包括“细胞生物学基础研究青年专项”专项指南,结合高研院实际情况,现将专项项目申报通知和要求转发如下:
一、“细胞生物学基础研究青年专项”专项
1、资助研究方向
根据基金委相关要求,请自行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
2、资助类型及资助力度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3000万元,每个项目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
3、申请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要求申请人申请时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4、限项要求
(1)本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获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的范围。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资助研究方向细节、核心科学问题、其他注意事项等请仔细查阅原指南。
二、申报安排
本批次专项项目采取无纸化申请,系统开放填报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16时。
项目如涉及到伦理批件开具,请提前联系伦理委员会开具。
请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形式审查,提前联系财务部完成预算编制及审核工作,并于2025年11月3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及时告知科研部。
基金委联系人:
生命科学部生物学二处,联系电话:010-62328408
高研院联系人:
科研部-李太岭(申报条件、形式审查)
0512-65007162/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兰 倩(预算编制相关)
0512-65007207/lanqian@ustc.edu.cn
伦理委员会-齐佳蕊(伦理批件)
qijr@ustc.edu.cn
(科研部)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88号(西区),仁爱路166号(东区),若水路99号
电话:0512-87161188,0512-8716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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