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2025年度专项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本批次包括“新疆南疆农业科学基础研究”、“多学科交叉融合的食品安全基础研究”共2个专项指南,结合高研院实际情况,现将专项项目申报通知和要求转发如下:
一、“多学科交叉融合的食品安全基础研究”专项
1、资助研究方向
根据基金委相关要求,请自行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
2、资助类型及资助力度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800万元,计划资助项目8-10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80-1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
3、申请条件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2)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4、限项要求
(1)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资助研究方向细节、核心科学问题、其他注意事项等请仔细查阅原指南。
二、“新疆南疆农业科学基础研究”专项
本专项鼓励全国高水平科研人员申请,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隶属于南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兵团南疆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十四师依托单位的全职科学技术人员。
1、资助研究方向
根据基金委相关要求,请自行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
2、资助类型及资助力度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2000万元。计划资助重点类项目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6年1月1日-2030年12月31日”;培育类项目30项左右,面向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4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3、申请条件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培育类项目要求申请人申请时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5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2)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4、限项要求
(1)本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获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的范围。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资助研究方向细节、核心科学问题、其他注意事项等请仔细查阅原指南。
三、申报安排
本批次专项项目采取无纸化申请,系统开放填报为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16时。
请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形式审查,提前联系财务部完成预算编制及审核工作,并于2025年10月30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及时告知科研部。
基金委联系人:
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一处,联系电话:010-62327143
生命科学部农学与食品科学处,联系电话:010-62326919
高研院联系人:
科研部-李太岭(申报条件、形式审查)
0512-65007162/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兰 倩(预算编制相关)
0512-65007207/lanqian@ustc.edu.cn
(科研部)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88号(西区),仁爱路166号(东区),若水路99号
电话:0512-87161188,0512-8716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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