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发布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锂离子电池绿色高值循环利用基础前沿”申请指南的通告》,结合高研院实际情况,现将该项目申报通知和要求转发如下:
一、锂离子电池绿色高值循环利用基础前沿
1、资助研究方向
根据基金委相关要求,请自行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
2、资助类型及资助力度
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计划资助10项,资助强度200万元/项。
3、申请条件及限项要求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其他基础研究经历的科学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原创项目的核心研究内容不能与正在执行或处于评审阶段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重复。
(2)原创项目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项目(含预申请)。
资助研究方向细节、核心科学问题、其他注意事项等请登录系统,仔细查阅原指南。
二、申报安排
本项目分为预申请和正式申请2个阶段。预申请系统开放填报为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16时。
预申请主要阐述所提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须在“与指南所列研究方向的吻合性”中注明申请针对的本指南所列拟资助研究方向的名称。正文中不得填写任何申请人的个人或单位信息,否则将无法通过预申请审查。
申请人按照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提示填写预申请相关内容后将直接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和正式申请提交截止时间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
请意向申报人员按照基金委要求,于2025年10月21日16时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及时告知科研部。
主管部门联系人: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010-62329095。
苏州高研院联系人:
科研部-李太岭(申报条件、形式审查)
0512-65007162/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兰 倩(预算编制相关)
0512-65007207/lanqian@ustc.edu.cn
(科研部)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88号(西区),仁爱路166号(东区),若水路99号
电话:0512-87161188,0512-8716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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