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江苏省科技厅于近期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根据省科技厅、苏州工业园区申报安排,现将项目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支持重点
本年度“创新生物药”项目按照“重点领域攻关方向”“新一代多肽、蛋白和抗体药物研发”“新型细胞治疗药物开发”“肝外靶向递送系统关键技术以及核酸药物研发”“前沿技术前瞻布局以及关键核心仪器设备、药用辅料和耗材的攻关与产业化”等五部分,共设立21个指南方向。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符合国家和我省的生物医药产业、技术政策,属于指南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预期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助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项目完成后能够形成重大战略目标产品,具备市场应用场景;一般须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化研究成果。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或重大战略目标产品。项目实施应包括全部研发内容和考核指标。
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对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二、组织方式
每个“创新生物药”指南方向项目采取联合攻关方式组织,下设3-5个联合攻关方向;每个联合攻关方向由不同单位承担实施,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承担1个联合攻关方向,按照项目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项目总体目标;申报单位关联企业不得同时申报联合攻关方向。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综合运用“揭榜挂帅”、定向组织、竞争择优等组织方式遴选攻关团队,具体组织方式见项目指南(附件1),项目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条件:应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面向重大战略目标产品研制需求,重点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实施。高研院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全国优势力量联合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联合攻关单位中省外单位必须不少于1家。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
牵头申报单位应与联合攻关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以及各单位知识产权归属、目标任务、资金分配等,技术成果须在我省应用。项目申报单位相关条件详见指南有关说明。
2、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需人力资源部开具全时在苏工作证明)。
注意: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可参与)。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研究团队成员要求:
由40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
四、申报安排及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
启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申报书填写,请于2025年10月8日前在系统内进行提交并告知科研部。如尚未开通平台账号,请根据高研院OA系统内“高研院常用科技计划平台账号开通指引”自行开通。
2.联合申报协议:
涉及多家单位共同研发的项目应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及研究内容等,签署前请由科研部进行审核,请在申报前完成签署。
3.预算编制: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系统有关预算编报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预算编制及审核联系财务部兰倩(电话:0512-65007207/lanqian@ustc.edu.cn),未经财务部审核的项目不予报送。
4.联系人及电话:
科研部-李太岭(申报条件、形式审查)
0512-65007162/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兰 倩(预算编制相关)
0512-65007207/lanqian@ustc.edu.cn
附件1:2025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生物药”项目指南.pdf
(科研部)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88号(西区),仁爱路166号(东区),若水路99号
电话:0512-87161188,0512-8716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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