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研究项目指南、《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结合高研院实际情况,现将以上3个项目申报通知和要求转发如下:
一、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合作交流项目
1、资助领域
大气污染与治理、海岸侵蚀与陆海统筹、同一健康:人类与动植物、环境紧密关联,通过跨学科协作应对复杂健康挑战。
2、资助类型及资助力度
拟资助5项(资助期限为2年,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法方资助强度不超过2万欧元/项)
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法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法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举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CNRS资助法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以及举办小型双边研讨会费用。
3、申请条件及限项要求
(1)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必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法方合作者应符合CNR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CNRS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中方国内合作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与CNRS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4、申报安排
该项目系统开放填报为2025年8月7日至9月24日16时。
请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形式审查,提前联系财务部完成预算编制及审核工作,提前做好合作协议审核及盖章工作,并于2025年9月22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及时告知科研部。
资助研究方向细节、其他注意事项等请仔细查阅原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3916.html
二、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合作研究项目
1、资助领域
生态系统、气候变化、资源效率
2、资助类型及资助力度
拟资助4项(资助期限为5年,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申请条件及限项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2)申请人应与UNEP有关工作人员建立联系,将UNEP工作人员填写为外方合作者。外方参与人可包括在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研究项目经历的科研人员。鼓励申请人与来自发达国家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合作。
(3)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4)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申报安排
该项目系统开放填报为2025年8月28日至9月28日16时。
请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形式审查,提前联系财务部完成预算编制及审核工作,提前做好合作协议审核及盖章工作,并于2025年9月24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及时告知科研部。
资助研究方向细节、其他注意事项等请仔细查阅原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4032.html
三、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合作研究项目
1、资助领域详见原申报链接。
2、资助类型及资助力度
拟资助12项,资助期限为5年,中方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直接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3、申请条件及限项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2)中方科研人员应以项目主持人身份与上述CGIAR下属11个研究中心(研究所)之一的科研人员共同提出项目申请,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鼓励申请人与来自发达国家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合作。
(3)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4)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申报安排
该项目系统开放填报为2025年8月28日至9月28日16时。
请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形式审查,提前联系财务部完成预算编制及审核工作,提前做好合作协议审核及盖章工作,并于2025年9月24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及时告知科研部。
资助研究方向细节、其他注意事项等请仔细查阅原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94031.html
联系人:
科研部-李太岭(申报条件、形式审查)
0512-65007162/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兰 倩(预算编制相关)
0512-65007207/lanqian@ustc.edu.cn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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