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生命健康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告》,结合高研院实际情况,现将该项目申报通知和要求转发如下:
一、联合基金生命健康重大专项
1、资助研究方向
根据基金委相关要求,请自行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
2、资助类型及资助力度
以集成项目形式资助(资助期限4年),直接经费额度与指南方向相关。
3、申请条件及限项要求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2)生命健康重大专项参照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参与联合限项,执行《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且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限项。
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生命健康重大专项,获资助后执行期内不能重复申请,结题当年可以申请。上一年度获得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助方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生命健康重大专项。
(3)集成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4个。
(4)项目必须浙江省内的优势医疗机构和建有重点实验室等高能级科创平台的科研单位开展合作申请。
资助研究方向细节、核心科学问题、其他注意事项等请登录系统,仔细查阅原指南。
二、申报安排
本批次项目采取无纸化申请,系统开放填报为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16时。
请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形式审查,提前联系财务部完成预算编制及审核工作,并于2025年10月10日前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及时告知科研部。
联系人:
科研部-李太岭(申报条件、形式审查)
0512-65007162/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兰 倩(预算编制相关)
0512-65007207/lanqian@ustc.edu.cn
(科研部)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88号(西区),仁爱路166号(东区),若水路99号
电话:0512-87161188,0512-8716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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