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626/5702.html)。根据江苏省科技厅、苏州市科技局相关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集成攻关。
2、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承诺书及其他附件材料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牵头申报单位、参与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生物安全、伦理等情况的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出具数据汇交承诺书。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项目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3、新型组织方式项目评审论证工作流程如下: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受理项目申报书,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论证后立项。
二、申报资格及限项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揭榜挂帅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不限年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项目(课题)负责人的主要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所申报的指南方向一致。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研四大慢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不超过1个。
5、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6、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对于四大慢病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7、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8、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聘用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新型组织方式说明
1、各项目经费支持强度以保障预期标志性成果实现为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预算需求(包含中央财政经费和配套经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财务专家论证后予以确认。
2、本批次共启动4个指南方向,其中2个为“赛马争先”项目,2个为“揭榜挂帅”项目。
“赛马争先”组织模式:针对慢病防治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同时组织多个团队多种路径“赛马”攻关。通过先平行立项、后重点聚焦的动态竞争机制,体现科学遴选、优中选优、精准资助的特征。项目执行期为4年,分2个阶段支持。第一阶段支持2个项目,明确“里程碑”考核节点,并根据项目具体内容明确考核目标。立项第1年以项目国拨经费概算20%的额度标准,同时支持2个技术路线不同的优势团队进行“赛马”。第一阶段完成后,将对2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揭榜挂帅”组织模式:针对临床急需,以及优势团队较多的研究方向,通过优势团队整合,专家遴选确定攻关团队,签署“军令状”,集中优势资源全力开展限时攻关,并对“里程碑”考核要求、经费拨付方式、奖惩措施等进行具体约定。项目(课题)负责人在揭榜攻关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项目执行期为4年。榜单申报“不设门槛”,每个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数为1项。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按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
四、申报安排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正式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7日8:00至7月27日16:00。
请注意,因涉及省、市两级项目申报函开具,高研院该项目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7:00前!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联系,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7月11日前发送至ltl1994@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
科研部-李太岭(申报条件、形式审查)
0512-65007162/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张琼(预算编制相关)
0512-65007165/qiongzhang0913@ustc.edu.cn
从2022年开始,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获取。
附:已开通账号学院/重点科研机构清单
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 联系人 |
纳米科学技术学院 | 龚流娥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沈 勤 |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苏州) | 王丁俐 |
仿生界面材料科学全国重点实验室 | 龚流娥 |
江苏省多模态数字孪生技术重点实验室 | 吴 桐 |
苏州市医疗传感与器械重点实验室 | 何嘉滢 |
医学影像智能与机器人研究中心 | 齐佳蕊 |
极端条件量子电子学研究中心 | 时 彤 |
器官工程实验室 | 邹丽丽 |
前沿交叉光电创新中心 | 李章平 |
嵌入式研究中心 | 李雨佳 |
附件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 (3).xlsx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88号(西区),仁爱路166号(东区),若水路99号
电话:0512-87161188,0512-8716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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