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省科技厅于近期发布《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现代农业领域)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根据省科技厅、苏州工业园区申报安排,现将项目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方式及项目定位
1、社会发展领域全部采取定向委托的组织方式,请感兴趣的老师自行查看省科技厅通知(附件1-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指南)。
2、现代农业领域采用揭榜挂帅+竞争择优的组织方式,请感兴趣的老师自行查看省科技厅通知(附件2-现代农业领域项目指南)。
3、卫生健康领域采用定向委托+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定位: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将支持培育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重点领域瞄准国际前沿,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努力支撑服务高水平医院建设,全面提升我省临床医疗水平。
卫生健康领域按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支撑项目(定向委托)和临床诊疗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竞争择优)两类组织申报。其中,临床诊疗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点围绕关系百姓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诊治、新型诊疗技术创新、老幼健康与公共卫生等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与临床应用结合,提高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请感兴趣的老师自行查看省科技厅通知(附件3-卫生健康领域项目指南)。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且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同时,医疗新技术研究需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不予受理。
3、项目受理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网络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遴选项目。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项目须有自筹经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4、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三、申请人及申请团队条件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1、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需人力资源部可开具全时在苏工作证明)。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取得卓越成绩,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领军才能。
注意: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可参与)。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研究团队成员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有医院联合,且医院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由40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
四、申报安排及注意事项
1.意向征集:因涉及与主管部门沟通,请意向申报重点项目的团队3月14日前与科研部李太岭沟通 0512-65007162,避免耽误申报。
2.申报截止日期:
高研院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17:00,请关注高研院官网科研日历申报截止情况,合理安排时间。
3.联合申报协议:
涉及多家单位共同研发的项目应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及研究内容等,签署前请由科研部进行审核,请在申报前完成签署。
4.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同时,医疗新技术研究需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请查看邮件: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2025年3月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针对项目申报的工作安排,伦理委员会联系人:齐佳蕊 qijr@ustc.edu.cn
5.预算编制: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系统有关预算编报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预算编制及审核联系财务部张琼(电话:0512-65007165/Email:qiongzhang0913@ustc.edu.cn),未经财务部审核的项目不予报送。
6.联系人及电话:
科研部-李太岭(申报条件、形式审查)
0512-65007162/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张琼(预算编制相关)
0512-65007165/qiongzhang0913@ustc.edu.cn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88号(西区),仁爱路166号(东区),若水路99号
电话:0512-87161188,0512-8716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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