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省科技厅于近期发布《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其中涉及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根据省科技厅、苏州工业园区申报安排,现将重点项目申报事宜安排如下,自然科学基金另行通知。
一、重点项目定位、支持力度
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迫需求,围绕重大科技前沿或产业前瞻问题超前部署,从行业和产业发展实践中凝练科学问题,开展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基础科学问题,努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支持力度为300-500万。
二、重点项目类型及资助强度
重点项目按照项目资金支持来源分为:
1、省资助项目(高研院每个专题推荐不超过4项):
按方向选人、按人定项目,遴选有能力有潜力的科学家和优秀科研团队,开展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协同攻关,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探索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到期后视进展情况给予持续支持。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不超过3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2025年,省资助项目共12个专题,54个方向(详见附件1-重点项目指南-省资助项目部分),单个申报项目时,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可涉及相关指南条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省市联合项目(高研院每个指南方向推荐不超过2项):
建立健全与地方共同组织基础研究的新机制,调动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创新研究。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或参与单位中,至少应有1家在联合出资的设区市辖区内。共同申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明确各单位的目标任务、资金分配等。由省财政与相关设区市按1:1共同出资,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不超过1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50万元。
2025年,省市联合资助项目共30个指南(详见附件1-重点项目指南-联合资助项目部分),单个申报项目时,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可涉及相关指南条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省企联合项目(均为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
发挥企业“出题人”作用,从产业发展和生产实践中凝练科学问题,解决行业共性科学问题。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由省财政与企业按1:3共同出资,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不超过1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请人及申请团队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申报人作风学风优良,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取得卓越成绩,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领军才能。
注意: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2、项目研究团队成员要求:
由40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50%。
如与其他单位共同申报,须提供合作协议,明确各单位的目标任务、资金分配等
四、申报安排及注意事项
1.申报截止日期:
高研院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9日17:00,请关注高研院官网科研日历申报截止情况,合理安排时间(注意:高研院提交项目经苏州工业园区审核后提交,园区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1日17:30,非省科技厅通知时间)。
2.联合申报协议:
涉及多家单位共同研发的项目应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及研究内容等,签署前请由科研部进行审核,请在申报前完成签署。
3.预算编制: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系统有关预算编报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预算编制及审核联系财务部,未经财务部审核的项目不予报送。
4.联系人及电话:
科研部-李太岭(申报条件、形式审查)
0512-65007162/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张琼(预算编制相关)
0512-65007165/qiongzhang0913@ustc.edu.cn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88号(西区),仁爱路166号(东区),若水路99号
电话:0512-87161188,0512-87169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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