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科技部官网近日转发《关于试点开展2023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大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沪科合〔2023〕19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一市三省科技主管部门”)联合发布2023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大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1008/5399.html。
一、征集范围
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领域,瞄准重大产业技术背后的基础性、关键性原理问题,引导科技型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长三角多主体紧密合作的机制,有组织地推动解决产业应用基础研究的源头和底层问题。
二、指南方向
1、指南方向包括集成电路领域、人工智能领域、生物医药领域共8条,请登录国科管系统查看具体指南内容。
2、从2022年开始,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团队科研助理、科研部获取。当前已协助部分研究机构科研助理开通科管系统账户,机构成员可联系相应助理查阅项目指南。其余团队如有科研助理,需要开通账户请联系科研部李太岭。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子课题,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子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子课题负责人。项目实施周期不得超过5年。
1、申报流程: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内填写申报书 → 一市三省科技主管部门预审核 →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工作专班集中推荐 → 受理申报书并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2、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须为注册在一市三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子课题单位或参与单位中须含其他一市三省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要注重应用牵引,弄通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积极构建应用场景,申报单位中须包含市场应用企业主体。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研的能力,能高效组织和推进跨区域科研攻关、团队构建及资源配置,有力协调落实项目各项任务。
(2)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承担国家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4、预算编制要求: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进行编制,并符合项目牵头单位所在地科技厅(委)项目管理相关办法要求。
四、申报安排:
1、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00-2023年10月23日17:00,科研部项目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2、项目牵头单位需要与所有项目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签署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请考虑盖章时间周期,提前准备。
3、请有意向申报的团队及老师在10月9日下班前反馈申报意向表(附件1),需单位账户开通项目申报入口并授权负责人填写,期间如有任何需求请随时与科研部李太岭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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