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现将苏州高研院面向对外服务单位、营业单位、工程施工等相关单位执行的供水、供电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相关收费标准按照学校与供水、供电公司的结算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1.水费: 3.46 元/吨
2.电费:0.5383 元/千瓦时
3. 基建处施工项目: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中,挂表项目按实际用量结算;其他项目参照合同约定费率执行。
4. 收费方式:采用学校内部结算凭证,遵循“平进平出”原则,不额外收取任何盈利性费用。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