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研院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现启动2023年度学术会议资助专项申报,以资助各单位主(承)办的高水平学术会议,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项目分为重大学术会议、重要学术会议、一般性学术会议三个类别。
1. 重大学术会议:一般参会人数应不少于200人,参会代表来自30个及以上的高校或企事业单位,特邀一定数量的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国内外知名专家,且我院学者有大会报告。
2. 重要学术会议:一般参会人数应不少于100人,参会代表来自20个及以上的高校或企事业单位,且我院学者有大会报告。
3. 一般性学术会议:一般参会人数应不少于50人,参会代表来自10个及以上的高校或企事业单位,且我院学者有大会报告。
二、资助形式
高水平学术会议实行申报评审制,以“后资助”形式对符合条件会议进行资助。重大学术会议、重要学术会议、一般性学术会议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2万元、1万元资助。资助经费于会议结束后拨付,一般不超过活动实际决算费用的50%,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在批准额度内报销相关费用。特别重大学术会议可采用“一事一议”形式确定资助方式和资助金额。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拟在苏州举办的学术会议。
2.各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申报者填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学术会议申请表》(附件1)附件一.docx,《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学术会议资助申请书》(附件2)附件二.doc,报送至科研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orro220@ustc.edu.cn。表中各项情况请如实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要求:申请和佐证材料需合成1个PDF文件,以“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申报类别”方式命名,如“张X-XX学院-重大学术会议”。
4.受到资助的项目应在会议结束一个月内提交项目总结报告(附件3)附件三.doc。
5.其他事项详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附件四.pdf。
联系人:陈佐龙
特此通知。
科研部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