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
为使广大师生员工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学习、工作与生活,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关于春节前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院教学科研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寒假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安排
1.学生于1月20日前分批放假,没有考试任务的学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离校。暂定2月28日寒假结束返校报到,3月1日正式开学,具体返校时间及方案以正式通知为准。
2. 1月30日至2月27日期间,各单位在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安排教职工值班轮休。
二、学生管理
寒假期间所有学生原则上非必要不留校。教学、考试结束后,2020级研究生必须离校。离校后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自行返校。留学生及家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原则上暂不离校。
1.学生离校 学生离校前,应通过研究院“健康平台”“离校”功能模块报备离校时间、回家行程等信息,由导师/班主任审批;学生离校期间,导师/班主任应及时精准掌握学生动态。
2.学生留校(留宿)
2.1确因科研原因留校(留宿)的高年级学生,应通过研究院“健康平台”“留校(留宿)”功能模块申请留校(留宿),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班主任审批,报研究院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留校(留宿)。
2.2留校(留宿)学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得离开苏州,离开苏州后原则上不得返校。
3.概括如下:20日起,所有学生原则上非必要不留校。纳米学院、软件学院2020级研究生必须离校。学生离校报备离校信息。
纳米学院、软件学院、实验室非2020级研究生,因科研留校(留宿),提交留校(留宿)申请,经导师/班主任批准才能留校(留宿)。
4.学生留校(留宿)期间,导师/班主任必须同时在岗,切实负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科研、生活和疫情防控管理等各项工作,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5.各单位担负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一人一档”制定离校、留校(留宿)学生信息台账,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晨午晚检”等制度。
三、教职工管理
1.倡导教职工在居住地过春节。教职工未经所在单位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境或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严控本单位教职工赴省外出差。确需出省的教职工,须向本单位履行审批手续,自觉遵守本地及出差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3.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联防联控责任,及时掌握本单位从国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教职工信息,协助疾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
四、疫情防控管理
1.寒假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校外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准进校。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校外人员,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校内邀请人(负责人)向研究院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报备,持苏康码绿码且测温正常后,方可进校。
2.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苏人员,原则上不得进校。
3.留校(留宿)学生实行“白名单”管理,不在名单内的学生不得进入校园。
4.未经研究院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不得举办大规模人群集聚性会议和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倡导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
5.研究院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按照学校及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的假期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留校(留宿)学生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抓好学生安全、科研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安排,及时做好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管理。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地方及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3.师生员工应加强自我防范,坚持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若发现身体不适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4.各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弦,逐级压实安全责任。放假前夕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可能影响校园及学生安全稳定的各类隐患。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证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充实假日值班值守力量,确保联络畅通。各单位应将值班安排表(1月30日至2月27日值班人员)于1月22日前报至研究院综合办公室。
各单位要随时掌握各种动态,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及时向研究院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联系电话:综合办 0512-87161133
物业办公室 0512-8716121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