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实验室:
根据校本部“关于2009年放寒假的通知”,结合苏州研究院实际情况,对学期结束工作、寒假和下学期的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学生寒假从1月17日(星期六)开始,至2月14日(星期六)结束。教职工从1月19日(星期一)开始轮休,2月16日(星期一)开始正式上班。
安排教职工轮休过程应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校研究生的科研活动和休假应服从导师或所在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单位在假期前对学生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旅行安全和假期饮食卫生安全教育,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的假期学习、生活安排以及日常管理,并且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旅行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教育。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冻和保密等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加强要害部门和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使用放射性、有毒物品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妥善保管。确因工作需要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和办公室,必须加强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的管理,做到人走断电、关水、关气,严禁私烧电炉,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一切活动。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研究院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