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方须知
A. 投标方
投标方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在苏州市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的投标人将得到优先考虑;已取得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证书,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具有从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综合楼消防系统安装、维修保养经验和业绩;投标方须附函说明为其他相近规模物业提供消防系统维保服务的主要维保服务的各项价格;如果投标方认为需要,可自行进入现场考察,其费用、风险自理。
B. 关于投标文件
1.投标书包括:
a.投标函
b.针对招标方的实际情况,编制维护保养具体方案
c.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费用报价
d.免费提供技术服务项目
e.派至本物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管的个人履历
f.已经签订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合同的主要客户名单、面积(列出有代表性的三项),所列出的维保项目,投标方应提供客户评价意见书(应提供有客户盖章的原件)。
2.资质证明文件包括: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c.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d.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e.财务状况的证明(加盖公章)
C.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及有关所需的附件(一式2份)放入密封的信封内,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方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14时前,递送至苏州市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166号,中国科大苏州研究院办公室(亲民楼235),由邬老师签收。
3.开标以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要求,招标方不予以接受,且不退还投标文件;
E. 评标
1.招标方根据项目特点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 评标原则:本次招标采用采取综合评议方法,同时考虑以下的因素来评选中标单位:
a.投标方的维保服务的质量和报价
b.服务业绩
c.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的项目
3. 中标条件:
a.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b.经评审,投标价格合理
c.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d.有较好的服务业绩
4. 招标方保留开标后与任何投标方再作进一步商议的权利;
F. 授予合同
自招标文件递送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派代表前来商议及完善合同的具体细节及安排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合同文本经招标方、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
第二部分 招标服务范围
招标项目简介:
中科大苏州研究院是位于苏州市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166号,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与苏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的高等科研教育机构。
1.招标维修保养服务范围:
(1)每月对消防报警系统(含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控制联动系统、监控系统)进行检查。
提供书面月度检查报告,一式两份,报给业主。
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月度检查报告的格式文件。
(2)维保人员应与用户消防值班管理人员密切配合,指导、协助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3)用户消防值班人员在日常操作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维保人员应在投标方承诺的时间内到现场协助解决,投标方承诺的时间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达。
(4)投标方应给出紧急情况处理时间,例如: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理、消防部门的检查,等等。
2.招标服务要求: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执行。
3.技术方案:
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