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甲型H1N1流感预防和控制工作,及时发现疫情,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全校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院教学、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近期我院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如下具体安排: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在墨西哥、美国等地爆发的新型甲型H1N1流感,已迅速蔓延至全球多个国家,造成多人死亡,全球感染患者激增趋势明显,因此,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刻不容缓。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维护学校稳定。
二、加强领导,保持信息畅通
1、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名单见附)。在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各项工作。“防控领导小组”下设“防控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设在院办,负责协调日常防控工作,根据“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工作。校内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各单位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负责人和联系人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与防控办保持密切联系。
2、每个班级、每个实验室设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责任人(名单见附),由各单位的教师与学生骨干担任,主要负责每日晨检、监控、缺勤情况汇总、网络登记等各项具体工作。
三、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1、对开学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
2、对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完成规定期限的医学隔离观察。对与流感样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应劝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学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则可以正常到学校上课,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居家隔离治疗。
3、把有关甲型H1Nl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作为开学后的第一堂课,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争取学生积极配合学校防控措施落实。特别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所在班级的防控负责人。
4、每日由各防控责任人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并于每日10点前将相关检查情况上报研究院防控办。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到医院做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参加正常教学和集体等活动。
5、防控责任人每日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防控办报告。
6、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及时报告防控办和有关部门,并协助省、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
四、几点注意事项:
学生到校一周内,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强化以下防控措施:
1、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可安排在室外操场进行,或分年级、分班的形式进行;
2、疫情严重时,要尽可能避免大班授课,合理安排小班上课。 当班级有1个病例的情况出现,该班级就进行停课,当有1/3班级出现病例,则进行全校停课;
3、各单位要做好工作,在开学后1-3周内尽可能避免本单位的师生员工到人群聚集的场所,并做好自我健康状况观察。
4、如出现重症病例或大规模的疫情爆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研究院防控办和园区疾病防治中心紧急救助点,研究院防控办电话:87161188,68839206,园区疾病防治中心紧急救助点电话:15062321130。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研究院
2009年9月2日
中科大苏州研究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及各责任人、联系人成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