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411/5663.html)。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青年科学家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年。
1.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可下设课题,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每个常规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7家。常规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多于8人。
常规项目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择优继续支持。
2.青年科学家项目
青年科学家项目分为A类与B类两种支持方式,其中A类申请国拨经费不超过500万元,B类申请国拨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不需要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每个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鼓励学科交叉和联合申报。指南方向下设2个课题,两位课题负责人的研究方向应属于脑认知原理解析、脑重大疾病研究、脑机接口、类脑计算等方向中的任何两个不同方向。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指南方向支持的项目数量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申请青年科学家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可根据所发布的指南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需求,选择提出A类或B类申请。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常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青年科学家项目A类,男性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48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B类,男性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负责人。
4.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5.参与“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6.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指南的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三、限项要求
如无特殊说明,本指南所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均包含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的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围。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5.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5年12月31日的项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四、申报安排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正式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8:00至5月30日16:00。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因涉及江苏省、苏州市推荐函申请等事宜,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联系,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4月30日前发送至ltl1994@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
科研部-李太岭(申报条件、形式审查)
0512-65007162/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张琼(预算编制相关)
0512-65007165/qiongzhang0913@ustc.edu.cn
从2022年开始,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重点科研机构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获取。
附:已开通账号学院/重点科研机构清单
学院/重点科研机构 | 联系人 |
纳米科学技术学院 | 龚流娥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沈 勤 |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苏州) | 王丁俐 |
仿生界面材料科学全国重点实验室 | 龚流娥 |
江苏省多模态数字孪生技术重点实验室 | 吴 桐 |
苏州市医疗传感与器械重点实验室 | 何嘉滢 |
医学影像智能与机器人研究中心 | 齐佳蕊 |
极端条件量子电子学研究中心 | 时 彤 |
器官工程实验室 | 邹丽丽 |
前沿交叉光电创新中心 | 李章平 |
嵌入式研究中心 | 李雨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