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发布《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该项目申报需经过苏州市地方评审,具体安排请点击查看https://sme.sipac.gov.cn/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Notice/noticeDetail/id/304405。
为做好高研院申报工作,申报类型及安排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主要面向未来产业培育,突出融合形态的技术创新,鼓励颠覆性技术创新,力争通过新科学原理突破或技术创新组合,改变传统或主流的技术、产品路线,抢占新赛道,培育新动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
支持方向请查看附件1
二、组织方式
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需通过苏州市地方评审后高研院牵头申报的项目申报名额为1个。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单位要符合申报要求。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研院在职人员(与高研院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鼓励40周岁以下(1984)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
2、合作单位。高研院牵头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3、项目预算。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苏财规〔2022〕3 号)等有关要求。
4、综合要求。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受理涉密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安排
1、意向征集:因涉及到推荐数量限制,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5月31日(周五)下班前联系科研部李太岭,未按时提交意向则不可参与后续内部评审。意向申报数量若大于高研院可报送名额数量,则组织院内评审(另行通知)。
2、预算编制: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系统有关预算编报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预算编制及审核联系财务部张琼(电 话:0512-65007165),未经财务部审核的项目不予报送。
3、申报截止日期:6月16日苏州市内部评审提交截止,确认推荐的项目请于6月14日前完成申报书、合作协议及附件材料准备(申报书及附件请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系统查看),高研院进行形式审查并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
五、联系人
请大家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及指南相关条款,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科研部/财务部联系。
科研部:李太岭 ltl1994@ustc.edu.cn,(0512)- 65007162
财务部:张 琼 qiongzhang0913@ustc.edu.cn,(0512)- 65007165
( 科研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