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举办各类报告会、讲座、研讨会等学术或文化交流活动,主办单位须事先对拟请报告人、讲座人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经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报所在党总支初审、高研院党委审批(详见附件通知要求)。
申请入口:通过高研院OA系统“报告讲座研讨会”模块发起申请。 注:一般应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大型活动需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如有多个报告人请逐一填写。
联系人:高研院党政办 张晓庆 0512-65007192,zhangxq2@ustc.edu.cn
附件:苏高院党字〔2022〕6号-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党政办公室
202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