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国际(地区)合作交流和人才培养,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公开发布《2024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925.htm。项目介绍及申报安排如下:
一、资助定位及范围
1、资助定位: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每年分两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进行资助。第1期在上半年发布,项目执行期限半年,主要资助2024年7月-12月的科技活动;第2期在下半年发布,项目执行期限一年,主要资助2025年1月-12月的科技活动。
2、资助类型: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学术交流类”项目)。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或主讲教师。
三、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研院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2、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
3、申请实行无纸化申请,系统填报开始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请仔细阅读申报指南注意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四、申报安排及联系人
1、意向征集:为做好申报服务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3月27日前联系科研部李太岭( 电 话:0512-65007162 Email:ltl1994@ustc.edu.cn),以做好后续申报服务工作。
2、预算编制: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系统有关预算编报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预算编制及审核联系财务部张琼( 电 话:0512-65007165 Email:qiongzhang0913@ustc.edu.cn),未经财务部审核的项目不予报送。
3、申报截止日期:根据申报安排,高研院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请关注科研日历申报截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