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单元:
为做好高研院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服务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资格:
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在职研究生需有导师同意函并附两份正高级专家推荐信;境外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不计入合作单位。
非高研院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申请科学基金时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本单位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度在单位的工作时间。
今年起高研院不再受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含在2024年3月20日前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以高研院名义牵头和参与申请基金项目。
二、 限项规定(高研院主要类型相关节选):
1、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主持和申请(牵头申请和参与申请)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2项(2023年以前参与的项目不计入)。2024年度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特别注意: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青年和面上项目不得更改项目执行期限,在执行期内允许变更依托单位。
5、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联合限项:以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申请人在提交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前,应确认相关人员符合上述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
重点研发计划(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6、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承担群体项目的除外)在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7、完整限项政策请认真阅读指南,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科研部。
三、 相关链接:
1、在线填报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
2、2024年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3、基金条例及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11/
四、 申请书填报方式:
1、所有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预算说明书和正文请下载2024年撰写模板,不要删减蓝色提纲内容),申请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2024年基金委进一步优化分类申请与评审模式,将分类简化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面上、青年和重点项目进行分类评审。
3、主要参与人简历信息采用和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主要参与人不用列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4、包干制项目(杰青、优青和青年项目)无需编制预算,其他预算制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请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和进行说明。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5、填写申请书简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申请代码2”及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代码(除重点优先资助领域等限定代码外)应选择到各学科二级4位代码(青年、面上务必选到4位数字代码)。
6、代表性论文根据论文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根据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提供以下选项:唯一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唯一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其他情况),附件需要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
7、尚未注册基金委申报系统的人员请登录高研院OA,根据通知公告内“关于高研院常用科技计划管理账号的说明”进行操作。帐号开通后,系统会发送帐号激活邮件至本人邮箱,请收到邮件后尽快完成激活并完善信息。
五、 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指南。申请人在申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指南》及申请规定(附件4)。请务必留意指南“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中提出的不予受理范围,根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代码选择错误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2、使用正确模板。正文必须通过系统在线下载最新撰写模板(2024)。
3、申报单位名称。以高研院名义申请和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单位名称务必填写单位全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苏州高等研究院”,外部合作单位填写对方单位标准全称。合作申请项目前需经过所有参与方同意,并签署联合申报协议。
4、系统简历更新。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中,研究生、博士后和访问学者阶段导师姓名务必填写(导师信息仅用于采集,不体现在简历PDF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应连续,相应职称/职务/所在单位信息应务必真实准确。同一单位不同职级或者职称阶段应分段列出(不要合并)。发表的期刊论文要根据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附件要求必须上传已公开发表论文全文,务必认真核实成果的署名情况,以成果中人员的实际顺序为准。
5、博士后申请承诺函。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项目时需经提交《博士后申请项目承诺函》(附件2),本文件一式一份,高研院留档。
6、科研伦理及科技安全。请重视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六、 申报安排:
七、 科学基金申报联系人
请大家认真阅读指南相关条款,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科研部联系。
科研部:李太岭 ltl1994@ustc.edu.cn,(0512)- 65007162
财务部:张 琼 qiongzhang0913@ustc.edu.cn,(0512)- 6500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