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对高研院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高研院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现将年终决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安排
为做好高研院2023年财务决算工作,保证综合财务报告及时报送,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研究2023年度财务决算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12月24日至2024年1月7日网上不等候报账系统关闭,暂停各项报销业务的填报,进行年终清账和结账。系统关闭之前生成的业务报销单,请于2023年12月27日10:00前提交财务部或投递到东、西区各投递箱中,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7日各投递箱封闭,暂停使用。
单笔支付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支出请务必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业务报销单提交财务部。
二、往来款清理
凡未报销的借款,请各学院负责人、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督促相关经办人抓紧时间报销清账。无特殊理由不清账且超过规定清账期限的,财务部将参照《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校财字〔2015〕10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单位应认真清理应付未付业务款项,具备结算付款条件的应及时完备相关手续,并于2023年12月24日前提交财务部进行账务结算处理。
三、票据缴销
2023年9月30日之前预借的发票或收据应在12月24日前清款缴票。
预借发票(收据)超过一年期限,没有特殊理由款项不到账的,财务部将参照《关于印发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校财字〔2015〕10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65007164 65007167 65007206
财务部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