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发布《“关键放射性核素在海洋环境中表界面化学与毒理效应”专项项目指南》,详见官网: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0366.htm
一、科学目标
发展关键放射性核素尤其是氚在海洋环境中的新型原位分析监测方法;聚焦关键放射性核素在海洋环境介质中的表界面化学行为,揭示其在海洋环境中的迁移转化机制;结合放射性核素在海洋食物链中的富集行为,深入研究放射性核素的低剂量毒理学效应。
二、研究方向及关键科学问题
1、海洋环境中关键放射性核素的表界面化学行为及其微观机制。
2、海洋环境中关键放射性核素的吸附(如与盐等物质)行为、分离方法及计算模拟。
3、海洋环境中关键放射性核素在海洋环境中的监测技术与迁移转化机制。
4、海洋环境中关键放射性核素的低剂量毒理效应。
三、资助情况与申请条件
1、资助情况: 拟资助项目3-4项,平均资助强度为230万元/项左右,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申请人条件:(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限项规定:(1)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本专项项目倡导原始创新,鼓励具有化学、生命和环境等研究背景的人员开展深度合作,促进跨学科交叉与融合,为国家重大需求提供科学基础。旨在紧密围绕“关键放射性核素在海洋环境中表界面化学与毒理效应”,集中国内优势研究团队进行研究,成为一个专项项目群。申请人应根据本专项项目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关键科学问题、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四、申报安排
1、申报时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需在系统内填写提交相关材料,请各位老师仔细研读项目指南。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0日16:00,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10月25日前联系科研部,以做好后续申报服务工作。
2、预算编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申请规定”中有关预算编报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预编联系财务部进行审核,未经财务部审核的项目不予报送。
3、本专项项目高研院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17:00,请提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以免耽误报送。
科研部联系人:李太岭 电 话:0512-65007162 Email: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联系人:张 琼 电 话:0512-65007165 Email:qiongzhang0913@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