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2023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公开发布2023年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通告。详见基金委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9960.htm
一、定位与资助范围
1、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科学传播、平台建设等活动。
2、专项项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科学研究范式变革,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
3、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1)化学化工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与管理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
(2)对化学化工学科发展有益的专题研讨会议(下文简称“专题研讨类”项目);
(3)对化学化工学科领域发展发挥正向宣传作用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2、限项规定:
(1)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上一年度已获得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本类型项目。
三、申报安排及联系人
1、请各位老师仔细研读项目指南。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16:00。
2、意向征集:为做好申报服务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9月4日前联系科研部,以做好后续申报服务工作。
3、预算编制: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申请规定”中有关预算编报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预编联系财务部进行审核,未经财务部审核的项目不予报送。
4、形式审查日期:为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本次申报科研部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7日17:00,请各位老师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在系统内提交。
5、联系方式:
科研部联系人:李太岭 电 话:0512-65007162 Email:ltl1994@ustc.edu.cn
财务部联系人:张 琼 电 话:0512-65007165 Email:qiongzhang0913@ustc.edu.cn